发信人: kindlefire (kindle fire),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说出真相2013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an 4 01:37:02 2014, 美东)
楼主:说出真相2013 时间:2013-04-05 00:10:00
关于复旦物理系副系主任周磊 (2)
具体的利益分配要从康妈的募捐网站说起:
We, the committee of Alex Yin’s friends at Qualcomm, has worked with
American Chinese Culture and Education Foundation (ACCEF) setup an education
foundation for Yin’s family。。。
Example: Assuming 40% tax rate. $100 donation to Yin’s family directly
(post-tax) is equivalent to $167 pre-tax donation plus $167 company match,
which is $334 in total.
高通内部员工为故去尹先生的捐款从一个叫做ACCEF的慈善机构走账。大家都知道
,慈善机构本身有内部消耗,这个ACCEF好像是要扣掉15%的手续费,剩下的作为康妈小
孩的教育基金。
这里康妈用40%的税率教你如何将对她的捐款利益最大化。我也用同样的税率来计
算她应该交的个人收入所得(她的实际税率大概低于40%) 。
假设ACCEF收到给康妈的100元捐款,
ACCEF手续费:100 × 15% = 15.
康妈应交所得税:85 × 40% = 34
康妈实际所得:100 - 15 - 34 = 51 (实际税率低,所以康妈所得会高于这个数
。)
注意,这个是美国的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要严格遵守税务局和慈善监管机构
的规定。
如果现在有人能帮她从中国募捐来几十万一百万,我想,她会很愿意把手续费和所
得税那一部分相应的分出去。对她来说,知音体的文案都是现成的,不需花费任何力气
。而且收到的私人转账可以完全逃避监管,随便花。周磊会提供转账收据,康妈提供回
执?别问我那些吃回扣的都怎么操作的。
这样做的风险是什么?一旦事发,康蕾会被人肉,所以她很小心的躲到幕后,她是
美国人,中国法律不能把她怎么样。说辞很简单:同学朋友帮忙,康妈并不很知情。
周磊该如何面对风险呢?说辞也很简单:不了解美国的情况,好心办坏事。钱收到
了,转走了,你能把他怎么样?但是,这件事的前提是能募捐到钱。所以,周磊不遗余
力的推广,而有人指出这是骗捐时,他比谁都着急。坛子里有人说那篇答疑毫无素养,
未必是周磊所为。我相信那是周磊写的,文章中能看出他内心的急躁。
钱真是一个好东西,康妈出卖她的先生,周磊出卖了他朝夕相处的复旦师生。不过
话说回来,一个副系主任,不欺负穷学生欺负谁呢?
曾经说过,康蕾是谁沾上谁倒霉。故去尹先生为康蕾遮风挡雨十几年,人还没死,
康妈就筹划着抬尸游街。亲老公亲儿子都舍得卖,她还会顾及谁?此人坚韧又冷血,希
望这次她的合作伙伴--周磊--能全身而退。
周磊呢?也未必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只要上上下下打点周到。热心公益嘛,这件事
毕竟不同于那个嫖娼被抓的经济学院院长。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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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出真相2013 时间:2013-04-05 00:14:00
关于复旦物理系副系主任周磊 (3)
刚刚看到KingOfLunHui (轮回之王)说, 康妈真的是牛逼,把信息不对称用到了极
点。这种经典案例以后可以进教科书的。
在美国部分,利用BBS先壮声势,吸引宝宝版大妈们潸然泪下,全体鸡血,然后口
袋一张,捞钱走起;
在中国部分,知道走真情路线不太好用,论陈易、洪战辉比她会哭多了,最好用的
是什么呢?行政命令!复旦的高富帅和屌丝们,交税啦!
最牛的人不是骗子,而是两边都能骗的人。(与本文无关,请对号入座者自己负责
)就比如那沈惟敬,骗了明朝那些傻官傻皇帝不算厉害,牛在连丰臣秀吉都能骗,大明
朝、日本的和谈全被他一个人玩了。
再说中国部分,(dayeah)昨天滚动字幕撤下之前,已经将近50人捐款了(我数的
时候46个,其中有10+的人是并排的方式出现的,前面没有数字)请问8819班多少人,
8819班在国内的又有多少人,在国内的能看到复旦物理系这个捐款通知的又有多少人?
这个钱都是谁捐出来的还不是显而易见吗?看样子周磊的行政逼捐还是很有效的。
之前楼上有人贴了这个“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 的房产照片。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关注
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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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出真相2013 时间:2013-04-05 00:17:00
复旦物理系副系主任周磊的行为是否违法?(4)
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人们一般对知识分子,尤其是教师有着更高的道德期望值
,因为这批人承载着文化的传播,文明进步的希望。但这是一个错觉,也是一个不合理
的要求。尤其是魔都,物价高房价高,高校里的老师都不容易。
看了一下周磊的简历,是搞科研出身,这个年龄,还是大有机会往上走的。他其实
考虑的挺周到:自己去银行开个独立帐号,将来银行账目拿出来一目了然,干干净净跟
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捐款人的名单和捐款数目证明自己没有逼捐/诱捐。而且最开始
的时候,滚动名单中显眼位置有---蒋最敏--的名字。系领导首肯了这件事,然后就是
普通老师,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依次跟上。
问题出在答疑回复中。北美论坛中讨论,这个人确实说话没有水平,他太着急的让
人闭嘴,显示出他根本没有搞清楚事情真相的意愿。也就是说,相对于募捐本身,他更
关心质疑募捐的行为。
这和北美事情发生的经过一模一样:有人谨慎理智的质疑募捐,马上就有人站在道
德制高点上挥舞大棒,断子绝孙之类的骂的这个难听。后来了,真相大白,这批骂人的
就是有直接利害关联的亲友团,痛恨挡了财路的质疑者。但是事情的真相挡不住的。
道德,对有些人来说,是一个很高的标准。相比之下,法律是60分的道德,用法律
来要求周磊,应该不过分。我们来看看,周磊是否有违法的行为?他到底为什么拒绝公
开全部的真实的信息呢?
可悲的是,很多时候,法律就是一个摆设;而道德更是一个笑话。所以善钻营者,
将继续平步青云;而诚实正直的人,却举步维艰。
上海市募捐条例(2012年6月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募捐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
告,
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一)未按照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
(二)未按照募捐方案确定的时间、期限、地域范围、方式进行募捐的;
(三)开展与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相符的募捐活动的;
(四)向单位和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
(五)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六)年度公益事业支出低于规定比例的;
(七)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捐赠人对其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信息查询要求的。
前款行为有违法募集财产的,由民政部门责令返还捐赠人。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募捐组织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单独开展面向社会的募捐活动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将违法募
集的
财产返还捐赠人,并可以处违法募集财产金额一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私分、挪用、侵占或者贪污募集
财产及其增值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
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民政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涉及的违法
募集财产无法返还捐赠人的,应当责令交由本条例规定的募捐组织管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