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人士。公盟人士對訪民發放救助物資:例如舊衣服、饅頭等食品。都必須偷摸的進行。施捨給乞丐可以大方地做。可是施捨給訪民就像做賊一樣。地方政府不理訪民,但也不讓其他方面的救助嗎?乞丐可以正常的行乞,可是訪民再窮再餓也不能行乞,一但被發現員警就會帶走,然後地方政府就來強行的拉走,要麼坐牢, 要麼不理采任其自生自滅,訪民的社會地位不如乞丐。 地方官員、執法者或是其他社會閒雜人員,只要物件是訪民,無論何時何地何手段,抓、打、綁架、關黑監獄、勞教、判刑等。都是家常便飯 ,報案沒有人管,上訴法院不受理,就算受理也是冤案的再造。常言道:打狗還看主人,訪民有時是比狗還不如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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