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港湾, 华人休闲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帐号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1216|回复: 1

建议baby接任法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18 02: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站长和法官不宜兼任。

baby熟悉本站法规,注重程序正义,正是法官的合适人选。
发表于 2014-11-18 05: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似乎没有不得兼任的法规。

卡里哥一直公正无私,没必要再设一个法官束手束脚。再者对法官站长不服,还可以上诉,没必要再经过法官一道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第二港湾

GMT-5, 2024-11-21 05:14 , Processed in 0.01520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