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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Z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越看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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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5: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35
baby或打虎吧

问问意向,你来选一个
发表于 2013-5-17 15: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archers 发表于 2013-5-17 15:32
委员会三个人吧, 你是主管, 推荐大嘴一个, 另外一个, 你看谁合适

这个人数要我老决定才行。5人比较合适
发表于 2013-5-17 15: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5:39
这个人数要我老决定才行。5人比较合适

5个人也可以,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出了这么多人。还要留些人当法官的
发表于 2013-5-17 15: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archers 发表于 2013-5-17 15:33
先提草案吧. 决议如何做出还没有头绪.
大头目是指?

大头目就是大当家,5个人。
2/3的同意就要保留意见。否则我们就得永远的纠缠下去了

反正出来的是草案
发表于 2013-5-17 15: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42
5个人也可以,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出了这么多人。还要留些人当法官的

那是阿切负责,我们赶紧把5个人找到。
发表于 2013-5-17 15: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5个人的话, belle, 大嘴, baby, 打虎, ROZ
发表于 2013-5-17 15: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archers 发表于 2013-5-17 15:45
5个人的话, belle, 大嘴, baby, 打虎, ROZ

这怎么也得我和belle商量决定吧。还要他们本人同意吧
我提议邀请baby, 打虎, ROZ
发表于 2013-5-17 15: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5:42
大头目就是大当家,5个人。
2/3的同意就要保留意见。否则我们就得永远的纠缠下去了

我以为通过了就临时约法了呢。别再全站逐条投票了,慢死了。反正还可以改。
发表于 2013-5-17 15: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5:42
大头目就是大当家,5个人。
2/3的同意就要保留意见。否则我们就得永远的纠缠下去了

切,你是大当家,我是什么?
你这2/3同意,落实到5个人就是4/5同意了,估计不同意的人也不好意思纠缠了。
发表于 2013-5-17 15: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5:50
这怎么也得我和belle商量决定吧。还要他们本人同意吧
我提议邀请baby, 打虎, ROZ ...

你和belle商量, 我是提议
发表于 2013-5-17 15: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51
我以为通过了就临时约法了呢。别再全站逐条投票了,慢死了。反正还可以改。 ...

对, 不需要再逐条投票
发表于 2013-5-17 15: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52
切,你是大当家,我是什么?
你这2/3同意,落实到5个人就是4/5同意了,估计不同意的人也不好意思纠缠了。 ...

肯定不能叫3当家。可以叫主管
发表于 2013-5-17 15: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5:54
肯定不能叫3当家。可以叫主管

不干,我得是大当家,你是二当家。
我还没想好怎么对你耍耍威风,哈哈
发表于 2013-5-17 15: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archers 发表于 2013-5-17 15:53
对, 不需要再逐条投票

那你帮忙给belle建一个俱乐部
发表于 2013-5-17 15: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archers 发表于 2013-5-17 15:53
对, 不需要再逐条投票

给他们发邀请信了
发表于 2013-5-17 15: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55
不干,我得是大当家,你是二当家。
我还没想好怎么对你耍耍威风,哈哈

belle大当家, 我支持
发表于 2013-5-17 15: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55
不干,我得是大当家,你是二当家。
我还没想好怎么对你耍耍威风,哈哈

二当家可是艳福不浅的,我就认了吧
发表于 2013-5-17 15: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5:56
那你帮忙给belle建一个俱乐部

belle同意建俱乐部了吗?
发表于 2013-5-17 16: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和大嘴组建这个委员会, 挑选和确定其他三名会员, 然后就成了. 对了,belle是大当家.

哦,组建完毕别忘了公布
发表于 2013-5-17 16: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就这样:
刑法:打虎差不多已经写完了
1. 开版关版机制:回头起草
2. 法官遴选机制和法院组织系统
3. 金融系统
4.  弹劾机制,包括弹劾法官,版主,站务
5. 规章重审机制
对了,是不是需要一个规章委员会成员产生的机制?我觉得什么都选举太慢了。
按顺序从上到下起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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