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reat2009 于 2013-9-28 12:45 编辑
最近三个星期的事情。发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用。
有个马里兰华人因为不了解相关知识,租车时疏忽受损。 他租车的时候问自己的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用自己车的全保来保租来的车,保险公司说可以。结果他租了4个月,没有给租车额外买保险。租车45天之后他追尾别人发生车祸,他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要保险公司负责。 保险公司说30天之外都不负责。 他责问保险公司事先怎么说要负责,现在又改口了。 其实保险公司不是有意骗他,因为保险公司接电话的人大意了一下,怎么也没有料到他租车这么久。而他手头又没有保险公司的承诺的文本,没有办法让保险公司吞下这个苦果,所以只好自掏腰包了。他撞伤对方的卡车,对方保险公司要他赔偿3930美元。后来求助于华人索赔专家。华人索赔专家经过仔细调查并且和保险公司谈判,最终赔偿2000美元结案。 此外他还需要赔偿出租车公司的车。
相关保险知识:保险除了保受保车(保险卡上明确列出的车)以外,实际上还自动保受保人短期驾驶的别的车,比如说租车,比如说新买的车,14天之内没有保险就可以用受保人的别的有效汽车保险。但是请记住这里都有个时间限制。 我们把这个具体案例加入到中文科普书《美国行车宝典》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