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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法,才能有法院法官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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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09: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第二杯,就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没有规则。总要建立一个基本的规则然后再讨论法院吧?





发表于 2013-5-17 10: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网友尊严
保卫言论自由
发表于 2013-5-17 10: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7 10:02
维护网友尊严
保卫言论自由

不是有建站宣扬的宪法吗?
发表于 2013-5-17 10: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sgo2008 于 2013-5-17 16:31 编辑

我老来列个刑法:
本站刑法是为维护网友尊严、隐私,保卫言论自由而设立的法规。
  • 严禁任何人肉本站网友行为,违反者一律杀档
  • 禁止人身攻击,人身骚扰, 初犯者删贴警告,再犯者封禁3到7天, 用马甲再犯或屡犯者,可以酌情加重处罚。
  • 严禁刷版刷屏, 犯者封禁3到7天, 屡犯者杀档。
  • 与版面主题不符合的帖子,如果没违反他条例,应当被转移到相应的版面或者是聊天版,不应该被删除。
  • 版主站主应该量刑遵循上述法规。
  • 被版主站主处罚者如果不服,必须本人亲自上诉法院。如果被封禁或杀档可以用马甲申述。

大家补充
发表于 2013-5-17 15: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要马甲连坐?
发表于 2013-5-17 16: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08
要不要马甲连坐?

不要,但是马甲继续犯规,可以加重处罚。
发表于 2013-5-17 16: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要禁止粗口吗?
发表于 2013-5-17 16: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7 16:21
不要,但是马甲继续犯规,可以加重处罚。

不主动查马甲,明显的马甲暴露,还是要连坐的
发表于 2013-5-17 16: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6:22
不主动查马甲,明显的马甲暴露,还是要连坐的

不。只追究犯规马甲,其他的马甲都不追究。
发表于 2013-5-17 16: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6:24
不。只追究犯规马甲,其他的马甲都不追究。

再讨论吧。这与怎么衡量犯规有关。比如某人骚扰女ID被封。用马甲继续说”我确实很喜欢你“
这单独来看是没问题。用马甲连坐来看就是进一步的骚扰。
发表于 2013-5-17 16: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16:27
再讨论吧。这与怎么衡量犯规有关。比如某人骚扰女ID被封。用马甲继续说”我确实很喜欢你“
这单独来看是 ...

你现在就起草吧。我得去干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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